南国早报 22-04-25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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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规定垃圾分类不合格将不收运#[话筒]】近日,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出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不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从5月5日起正式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在南宁市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住宅小区内,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不处置,据此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和收运、处置单位依法履行垃圾分类义务,倒逼源头分类质量,尤其在厨余垃圾上,推动南宁市厨余垃圾分出率达1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