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消费者协会致广大消费者的家书】#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 #喜迎二十大 辽宁在行动# 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大家好!日前,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55号通告,餐饮机构堂食、影剧院、文化体育场馆、商超、批发市场、旅游景点,公交车、地铁、有轨电车有序开放。随着“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来临,在此,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活动中要做这样的消费者:
做遵守规定的消费者。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坚决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进入所有开放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
做科学理性的消费者。消费者要到正规经营场所或网站购买商品;不传谣、不信谣,不跟风购买;不被打折低价等宣传所诱惑,要了解商品的价格、品质、促销规则等信息,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购物、科学消费。
要做爱学习的消费者。消费者要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掌握消费知识,做知法、懂法、用法的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燃气器具等商品,要仔细阅读说明书,安全规范操作。
做聪明智慧的消费者。消费者购买商品要索要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包括购物凭证、宣传材料、合同协议;网购时保留与商家聊天记录、付款记录、通话录音等,也要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
做厉行节约的消费者。消费者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按照标注的储存方式合理储存,并在保质期内使用完毕;外出就餐、网上订餐时,要根据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点餐,自觉践行光盘行动,避免浪费。
做保护好个人信息的消费者。消费者在收取快递时,要注意销毁包装上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火车票、飞机票、登机牌等票据需妥善处理;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要注意个人信息保护。
做依法维权的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要依法理智维权,首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及时拨打12315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到消费者协会投诉,依法维权。
消费者协会永远是消费者的“娘家人”,是消费者维权的坚强后盾,让我们凝聚力量,增强信心,共筑疫情防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坚实防线,共享明媚春光,共度一个安全、愉快的“五一”假期。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
2022年4月25日
沈报全媒体记者:王晓婷
编辑:时海波
校对:于凌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