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百乐 22-04-27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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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喜提了四天居家隔离……刚刚一个法律行业前同事问候我,而且很好奇,为什么是“四天”这样的奇怪的数字。我就告诉她,大概是因为这个期间是以某病例出现在某地的时间起算,十四天,而这个病例是刚刚被发现的,而ta与我在十天前在某地有过一个交集(其实也不是交集,时间上差了六个小时),但这个期间只剩四天了,所以我只用隔离四天。

她听完彻底懵圈了。我只好告诉她:“你就理解这个十四天,不是诉讼时效,是一个除斥期间,中间没有任何中断、中止的制度。”

马上就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