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传播新传考研 22-05-02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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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传播文献推荐# 这两天不少人在转发一篇文章,回应“质化研究和实证研究”的关系,这篇文章是《再议社会研究领域量化研究和质化研究的关系》谢立中《河北学刊》2019年第2期,也可以看《质化研究与实证研究是对立的吗?》谢立中 质化研究一文[心][心][心]。对于这一问题可以说绝大多数的学生都是模模糊糊的不甚理解,别说区别了,连具体质化研究和实证研究是啥也没有搞清楚,可以尝试阅读一下,也可以先收藏起来,不过回头要记得阅读哦[挤眼][挤眼][挤眼]
文章结论:实证主义并不等同于量化研究,人文主义也不等同于质化研究。无论是实证主义还是人文主义的研究范式,都可以采用量化或质化两种研究模式。反过来说,无论是量化研究还是质化研究,均既包括了实证主义,也包括了人文主义两种类型。
简单摘录一些内容:
1、陈向明在其流传甚广的教材《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中就明确指出,“质的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对被研究学者的个人经验和意义建构作‘解释性理解’或‘领会’,研究学者通过自己亲身的体验,对被研究学者的生活故事和意义建构作出解释”。
2、“量的研究就是建立在实证主义的理论基础之上的。……质的研究主要基于另外三种‘另类范式’,即后实证主义、批判理论和建构主义。”质的研究“受到现象学的影响”等。
中国台湾学者刘仲冬在一篇文章中也明确宣称,“量性研究遵循的是实证主义方法……质性研究基本上是对抗实证主义的”。美国学者塔沙克里和特德莱也认为,在社会和行为科学领域“实证主义范式强调所谓的定量研究方法,建构主义范式则主张定性研究方法。因此,关于这两种范式的争论有时亦被称为定性-定量之争。其他许多讨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学者也以或明或暗的方式认可上述看法。
3、量化研究之特点:概念的量化、陈述的量化、跨个案的量化因果推理(统计推理)作为主要推理模式。
4、质化研究之特点:概念的非量化、陈述的非量化(或质化陈述)、以个案内的质化逻辑推理作为主要的推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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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