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全国妇联的任务是为妇女儿童服务。
所以关于中国妇女报的简介,我有两个意见,
第一,中国妇女报有责任为儿童的利益说话,而不是简单的把“儿童”从简介中删掉。
第二,不应该用“性别平等”,取代“男女平等”。性别平等是西方白左的说法,因为美国规定了几十种性别,大量的白左人造性别,难道中国也要效仿吗?在中国的官方文件中从来没有性别平等的说法,而是用“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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