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联邦快递的网友,发给我他们公司的安全指引,和这次讨论相关的部分,我标示出来了。
显然,这和一些人还非常自豪的“我是攻击性驾驶”风格,是完全相反的。
讨论点是,无论是“防御性驾驶”,还是“攻击性驾驶”,的确都可以做到“符合交通法规”。但,哪一种驾驶风格,是对社会有利?能让马路变得更安全?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我能理解,很多人对交通秩序有更高的期望,希望执法机关可以秉公执法,惩罚不守规则者,就是因为这些期待得不到满足,所以会感激一些愿意“主持公道”的一般人,做了他们期待执法机关做的事情,这非常正常,因为我也是这样的。
但,最核心的,我们并不是执法机关,无权去“查案办案”,更无权去“惩罚坏人”。只有在自己不得已,避无可避地,成为了“不公平事件的当事人”时,行侠仗义才有充分依据。更不用说打着“行侠仗义”的旗号,化身“执法者”来获取某种满足,这当然就是错的。
为了让这次的辩论更有意义,节后,我会尽力,尝试和交通管理部门沟通,看能否优化网络交通违法举报的管道,让愿意为广州交通出一份力的市民,有一个畅通,有效,合法的发力渠道[作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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