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流浪天使救助行动
22-05-08 13:55

2020年5月29日,国家农业农村部把猫狗排除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 随着新版《目录》的生效,犬猫被农业农村部明确犬猫不属于畜禽,这就意味着猫狗不能作为畜禽管理和使用,不属于可食用动物!综合我国现行的各项法律条款,猫狗肉黑色产业链已被明确定性为违法,包括一切犬猫肉用为内容的养殖、运输、出售、屠宰、经营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http://t.cn/A6XGwc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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