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河交警在同一地点,连续两日查获醉驾女司机】案例二:2022年4月16日22时37分许,穆某驾驶牌号为辽GMA***号小型轿车,沿云飞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延安路交叉路口北50米处时,被正在开展统一行动中的民警当场查获。凌河交警立即对穆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穆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鉴定结果显示该驾驶员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5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对穆某进行询问,穆某对其酒后驾车行为供认不讳,称其当晚于家中饮酒后,独自开车前往辽沈战役纪念馆,在途经延安路与云飞街交叉口时被民警查获。穆某也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 http://t.cn/A6XcC1L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