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雅奇刑法
22-05-15 18:29 微博认证:律师 2025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说一个事情。

从今天(5月15日)开始,有几个罪名的入罪门槛降低了。

1.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原来的入罪条件是6万元,现在是3万元,与受贿罪保持一致。

2. 职务侵占罪:

原来的入罪条件是6万元,现在是3万元,与贪污罪保持一致。

3. 挪用资金罪:

原来的入罪条件是:(1)进行非法活动,要求6万元以上;(2)进行营利活动,要求10万元以上;(3)进行其他活动,要求10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

现在的入罪条件是:(1)进行非法活动,要求3万元以上;(2)进行营利活动,要求5万元以上;(3)进行其他活动,要求5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与挪用公款罪保持一致。

总之,上述3个罪名门槛的降低,都体现了对“体制外”的人的严厉打击态度,至少是与“体制内”的人保持同等追究打击的态势。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