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2-05-1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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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车辆危险驾驶 交警:安排、必须安排 】#回音壁# 5月13日,@大英县公安交警 大队接到网友举报:5月13日凌晨3时5分许,在遂宁市大英县蓬莱镇永逸广场滨江路一辆车牌号为浙EN***Q的车辆,其行为涉嫌妨碍交通安全和醉酒驾驶,请交警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联系该车驾驶人到大队接受核实处理,经核查,该车驾驶人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情况不存在,其妨碍交通安全违法情况属实。最后,大队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该驾驶人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长安网 @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http://t.cn/A6XMmJ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