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车停路边没动,出事故也要负责吗?[费解]】4月24日14时02分许,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与一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受伤。事故发生时,一辆红色小车将车正斜停在道路上。经@三台交警大队 核实,小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一方面原因,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车辆及行人未确认安全后横过道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两人共同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停车无规矩,也能酿悲剧,切莫为了自己图一时的方便,而做出这种不文明的举动。#五大曝光行动##一线微观# @四川交警 @四川长安网 @平安绵阳 @绵阳公安交警 @三台县公安局 http://t.cn/A6XX1w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