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三公司4人被刑事立案侦查#
中铁十一局和三公司相关领导被处分,当初还很多人喊冤。
实际上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处分他们绝不是因为他们的人被感染新冠,而是因为他们压根没有依法落实防控措施。
我们的法律法规和纪律怎么可能仅仅是因为一个人不幸被感染新冠而去处分他的领导呢?
层层非法转包,转包后放弃主体责任,对农民工队伍防疫问题不管不问,不落实,不检查,不监督,放任自流。
这样的不处分要处分什么样的?
当然他们心里估计也在叫委屈,这个事放在别个别城市,可能啥事没有。但这是北京,这是中国绝大多数正常的城市,依法依规依然是普遍性选择。
落实好防疫的主体责任,别不当回事。你吊儿郎当就是给自己找事,最终也害了下面的人:领导只是背个处分,下面这些都要坐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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