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警
22-05-25 16:55 微博认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网友举报:占用公共停车位】2022年5月25日,@乌兰察布交警 集宁区交管大队接到网友举报:塞上江南南门西侧商铺把公共车位自己划线摆放石头占用车位(并附图片佐证照片)。
集宁区交管大队一中队民警立即联合城管局负责人共同前往该路段,将所涉及到此类问题的商户同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
温馨提示: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私人都无权随意占用,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则,不要私自占用和乱停乱放,共同维护好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乌兰察布市交管支队集宁大队通讯员:刘彩玲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