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车之鉴# 【欲速则不达 弯道超车危害大】5月3日,山西吕梁交口,贺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A9Z***号小型客车沿国道340线行驶至908km+800m处路段超车时,与相对方向驶来李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JX5***、冀GJB**挂号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贺某某受轻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勘查,贺某某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超车,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在本起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山西吕梁交警 提示:弯道上存在视觉盲区,不方便观察对向来车情况,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事故。因此,驾车经过弯道路段,切记不要超车,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谨慎通过,切勿盲目超车!若无法观察弯道后方情况,要鸣笛(夜间要远近灯光交替闪烁)以提醒对向来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http://t.cn/A6XCg6C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