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三秦
22-05-26 15:18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微博VLOG博主

2019年陈女士在榆林市乘坐六路公交车,下车时被后方驶来的摩托车撞成重伤,至今仍瘫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交警认定公交车负有次要责任,摩托车负有主要责任,陈某无责!

遭受飞来横祸至今瘫痪在床的陈某以《交通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将榆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法官坚决维护了受害人合法权益,判决公交公司赔偿陈某总计80余万元,而公交公司不服上诉后,该案被驳回重申!

再审时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以陈某“双脚已着地”运输合同已经终止为由,驳回了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也就说完全推翻了同案一审的判决!纵观其他类似案例,“双脚着地论”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案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知情人称,一审后曾有人扬言再审原告必输!结局果真如此!其中到底有何猫腻?且据了解该公交车除购买强制险外并未购买其他保险,是否合规合法?

受害人陈某的命运已如此不公,二年多以来时刻遭受着病痛,家庭也因此支离破碎,谁能为她维护正义?谁能考虑一下弱者的合法权益呢?

另外,请教一下个人是否能够购买公交车,而户头却挂在公交公司呢?专家来谈谈! http://t.cn/R2Wxd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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