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经纪人员不得以刷量控评造谣攻击等方式炒作#[话筒]】#经纪人员不得雇佣营销号发布拉踩引战等信息#30日,5月30日,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微信公众号: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其中指出,经纪机构在为未成年人提供经纪服务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合法权益;不得授权未成年人担任后援会、粉丝团相关账号的群主或者管理者;同时,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等有害信息。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等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赏排名、刷量控评、虚构事实、造谣攻击等方式进行炒作,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应援集资等方式诱导粉丝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