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鹏之语
22-06-02 17:00

论特殊和一般(一)

一般概念在特殊的概念之外,应有它的边界,在分散和普遍的实体上,它以一种表象的意识覆盖了所有通过实体而反映的本质精神,通过本质精神的意识表征完全把实体反映的意识进行了排列和归纳。这种特殊的存在,便是个体和群体形成事实对接的结果,也是诸多特殊凝聚的本质结果。作为一般表征,它完全拥有了每个实体或普遍的独立的表象精神,而在综合的表述上,除拥有客观的全部权利,还拥有了不断外化的客观自然和物质。特殊就是在这种原子、分子、微物粒子的不断分裂中形成个别,又在单独自我的内运中成为独特。当然它还会在主观的定义下成为不同或相同的物质,客观上它是自然的有在,是区别任何一个实体的本质特征,但在庞大的意识层面它仅仅是一个被赋予任何物质的命名,又是被一般容纳了的整体表现的个体特殊共相。
人类在特殊的本质上赋予其区别于其它的事物,因为主观授意,在事实的内存中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实体,连带着综合一般的意识种属,形成一个有区别一般而又连接一般的特殊关系。一般给予它独立的行动和气质,而在事实的行动中,这种特殊的存在,往往忽略了一般的功能,只有在全面的综合上,一般才会庸俗地显现出来。
一般,被多样个体表征于不同的一般形态,每个一般都反映了个体的形式和本质,这种整体的表象风格正是一般在综合、归纳功能和权力上的有力表现。每一个实体的特殊都是一般化的表象特征,每个普遍化的实体存在,都是一般化的表现内容。形式的一般也是个体的本质反映,它无法离开一般而成为特殊质料的一般风格,只有在一般的无限或有限的管辖上,在每一个共相的存在中,个体才有它的特殊内涵。
比如:莱布尼茨的“单子”,以拉美特利的“面粉团”成为一般的形式特征,而在每一个个体的单子运行中又是一扇自我关闭的窗牖,个别的特征只能特殊地凸显个体的样态,而全部统一的形式才是一般所反映的类群内容。这种必然的结果,是因偶然的特殊而形成了特殊区别一般,一般包括特殊的辩证关系。当然,这在康德看来,特殊的“物自体”就是个体有别一般的表征,因为它内含着笛卡尔的物质、精神的二重外延,这种没有生命的特殊形式因为有了特殊心灵材料的加入而变得活灵活现了。而且超越了一般意识的存在,是永远被赋予不能被泯灭的绝对精神实体。那么这种精神实体是怎么来的呢?一种假设的特殊只能在理论的前提下成为言辞的实体,而在科学的逻辑中,它以超验的实体而忽略了一般的经验、综合给予的表述,成为脱离实际或是个别脱离一般的特殊现象。客观精神的显现就是个别超脱一般的特殊共相,也正是这种超验实体的假设,成了康德“人为自然立法”“绝对命令”的独断命题,也成就了“客观绝对精神”外化的黑格尔。亚里士多德曾把个别(特殊)和一般的个别形式和内在目的进行了概括,亦对“种”“属”的关系进行了注疏。波爱修和爱留根在这方面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种”“属”学说,认为脱离一般的个别是不存在的,就好像脱离人类的“上帝”必定是荒诞的。不过个别和一般的辩证关系成了哲学家、神学家长达几个世纪的讨论和会战。而个别的一般特殊化和一般个别的特殊存在,是双向互为的因果关系和存在形式。在所有的个别(特殊)和实体的“种”的形式下俱归于一般范畴的界域,而所有一般化的表象都是个别特殊的一般表征。一般的权限就是限制个别的“唯实论”的极端表现,当然,亦不能完全无视个别(特殊)的存在,给予一般“唯名论”的极端实权。而是在种属的辩证关系上,区别个别和一般的分工和统一,形成化整为零然又万支归海的局面。成为个体与共相,一般与个别的有机统一。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