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合肥 22-06-10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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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男子骑车撞人被赔13万# 2020年9月,被告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为了省时省路程,便逆向行驶,在路过一小区大门时,与正常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宁某发生相碰,致宁某受伤、车辆损坏。事故经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瑶海大队认定,梁某逆行负全部责任,宁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宁某前往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胫骨骨折、头部损伤、胸部损伤、上肢损伤、下肢损伤、面部损伤,经司法鉴定为伤残十级。宁某将梁某诉至瑶海区法院,请求判令梁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4万余元。日前,经法院判决,梁某需赔付宁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3万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一场电动车事故,不仅让宁某身心受到伤害,也让梁某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大家在骑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戴好头盔等护具,在非机动车专用道骑行,没有非机动专用道的路段靠右侧骑行,尤其注意不要与机动车、行人混行,不要闯红灯、逆行,不要酒后骑行、追逐嬉闹,做到文明礼让,安全骑行。
来源:瑶海区法院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