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经法刘安琪
22-06-12 23:24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商经法热点案例1000个# 【新飞——股权】没有控股权,就不能掌握企业的经营方向。

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有这么一句广告词——新飞广告做得好,不如新飞冰箱好。

2018年,这家曾作为冰箱领域四朵金花之一的企业,已经于2018年以4.55亿的价格卖给了康佳,逐渐消失于大众视野中。

1.1983年,刘炳银出任新乡市无线电设备厂厂长,彼时这家企业亏损严重,摇摇欲坠。
1984年,从飞利浦引进了冰箱生产线,新乡市无线电设备厂也更名为新乡电冰箱总厂。不久开始生产属于自己品牌的冰箱,并命名为「新乡-飞利浦」,这也是后来【新飞】品牌的来源。

2.1991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以新乡电冰箱厂为基础,联合省内外数十家电冰箱配套件生产厂家、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组建成立了河南新飞电器集团。新飞发展进入快车道。

3.外资引入:1994年引入外资,新飞股权一分为三:

(1)河南省政府通过驻新加坡代表处注册了豫新电器占股6%;
(2)新加坡丰隆电器私人有限公司占股45%;
(3)新飞集团占股49%的方式

新飞集团仍持有最大比例股权,但并不掌握控股权,豫新电器的态度十分重要。

4.被错过的多元化:90年代末,冰箱领域竞争激烈,产能过剩。新飞虽然销量增长,但利润率下降明显。

刘炳银向收购惠而浦在深圳投资的蓝波空调,出乎意料的是,豫新却选择与丰隆站在一起,,否决了收购议案。刘炳银第一次尝试进军多元化折戟沉沙。

2000年,丰隆电器的母公司丰隆集团收购了豫新电器的母公司豫新国际,至此,豫新电器6%的股份落入丰隆手中,外资方面牢牢占据了新飞51%的股权。

同年中方高管,向董事会提出,收购三荣空调,仍被新加坡方面否决。

不能说当初新飞造了空调就能继续高歌猛进,但至少是一个可以尝试的可能~

5.后新加坡外资逐渐接受新飞的管理,管理层频繁更换,新飞也逐渐暗淡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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