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痞流氓的存在,对普通百姓生活的危害性,对普通百姓的杀伤力是非常大的。
一个地方若有地痞流氓,普通上班族遇到他们,被纠缠、骚扰的概率还不是那么大,是自己做生意,自己有店铺的人,被他们骚扰、纠缠的几率非常高——做小生意的人,几乎都会遇到。
但自古以来,除非是在足够有效的制度、足够英明的领导的管理之下,否则,官府遏制地痞流氓的动力是相当小的——会出现当地所有人都知道地痞流氓的存在,但就是没有人管的情况。
管这种事,没有直接的好处可拿,风险又大,管了一次,接下来就可能被报复,那执法的人怕不怕?
与管这种事相比,抓失足妇女,是不是直接的收益更大,风险还特别小?
那有时间、人力是不是更倾向于去抓失足妇女,而不是管哪个不要命的地痞流氓,又欺负了哪个平头百姓?
如果是执法者都不想管、不敢管的事情,那要普通百姓付多大的代价去见义勇为?
若这成为被默认的常态,民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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