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 《细则》指出,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
#扬翼#
发布于 江苏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 《细则》指出,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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