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返回,致124人感染!这3个人,法院这么判!】6月13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冶某某、冶某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并当庭宣判,对被告人马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对被告人冶某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对被告人冶某某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免予刑事处罚。 http://t.cn/A6avY90w

陇原政法
22-06-15 08:44 微博认证: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