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梦驹 22-06-15 14:27

所谓“着装要有一定规矩”

我当着《丹麦女孩》、过着《女子的生活》
以身行动,
呈现、论证:男儿身穿着女装【不全是、可以不是、也本不该是】跟“另类癖好夸张表演图一乐”划等号,
争取权益:我男儿身现状下有权以(适当的)女装形象作为正常生活工作着装示人,
抗争谋求:推动职场着装(法律、金融、企事业单位等)容纳跨性别穿着装扮。

有这样一种为传统性别规范霸权辩护的说辞,可谓:话是正确的,心、目的意图是歪的:
“(法律、金融、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着装有要求有规定正常的[笑cry]”

“上班、乃至正常生活工作,着装也要讲一定的规矩”
——这话没错啊。

但是这个规矩,
不必是、不该是
建立在传统性别秩序霸权之上的、
对跨性别存在歧视敌视的
【一刀切死守传统性别规范】的规矩吧?!

我认同要有规矩啊,
我认同“自由不是无限度的!有限度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啊——
所以我不是拿着jk、lolita、汉服、女仆装,更不是拿着《深圳西红柿》《Ladybeard》《毛光光》《战狼姐妹花》式穿着扮相来“争取/行使这份着装权利”。
(拿那种东西来“争取/行使这份权利”后果只会适得其反)

反倒是你们,复读这句“工作着装要有规定的”正确话语,是想带什么节奏呢?

你们的算盘、逻辑是:

因为
“(法律、金融、企事业机关单位等)工作,是要有着装规定的”

所以
“应该有【一刀切死守传统性别规范、不容跨性别】的规定
/
这个规矩应该【一刀切死守传统性别规范、不容跨性别】。”

这个“因为所以”,属于强盗逻辑了吧。
秉承这样的“因为所以”强盗逻辑,什么三观、什么成分,不言自明。

#今日穿搭(ootd)#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