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唐山印象太深刻了!十几年前的李某华案,就是明目张胆在公安局刑讯逼供被打致残疾,开庭时,检察院被打到撤诉,一个月后把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收押逼其认罪又起诉,法院硬判缓刑。去复印卷宗几次,法官都说打印机坏了,我后来自己带打印机去法院。法官当着家属的面收了我写的取保候审申请,一个星期后说没收到,这些事都发生在唐山。前几年代理的涉黑涉恶案,有两个在唐山,其中有一个就在路北区,当地的执法司法环境我是领教过的。这次异地管辖,说明当地有黑恶势力保护伞。北京有句老话叫“灯下黑”,挺贴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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