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发布# 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商振华答记者问:非常感谢新闻记者朋友的提问。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下降态势,禁毒工作的成效显现,但毒品犯罪案件总数仍非常巨大,制贩、滥用新型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增长迅速。主要特点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以“y-羟基丁酸”为代表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等第三代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在一些娱乐场所和特定群体中滥用情况突出,社会危害性大。二是各种新类型毒品形态各异,以“聪明药”“神仙水”“邮票”等样貌出现,极具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三是新类型毒品迎合青少年好奇、追求刺激、群体化的特点,极易对青少年产生引诱和危害。因此,对新型毒品的有效惩治、强化综合治理刻不容缓。
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比较低。2019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分别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的0.84%、0.11%、0.79%。二是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涉案罪名集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三类罪名合计占比97.2%。三是未成年人因受年龄及生活阅历限制,其涉毒品犯罪多系受人教唆,而被引向犯罪深渊。
预防未成年人毒品犯罪,需要多管齐下、多方聚力、多措并举,形成预防和保护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构筑起“防毒墙”。我们还将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