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22-06-22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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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扫场所码正式入法#】
2022年6月21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措施的决定》。其中要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要求,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并负责做好查验。个人进入相关场所应当主动扫场所码。相关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按照规定使用场所码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未按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