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案问责检察院系统10人#,当事人曾被错误羁押十五年】6月23日,记者从山东“张志超案”当事人处了解到,当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当面向张志超通报了检察院系统对该案的追责处理结果,山东检察院系统共十人因“张志超案”被追责。张志超对记者回忆,当日上午,临沂检察院三名工作人员来到其住处,口头通报了问责结果。被问责的十名检察系统工作人员涉及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三级检察院,问责结果由党内严重警告至批评教育不等。
现年32岁的张志超是“临沭二中奸杀案”蒙冤当事人,从15岁至30岁,张志超曾被错误羁押近十五年时间。2005年2月,时年15岁的临沭二中高一学生张志超被指控强奸杀害同校女生遭羁押,后被临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同年级的王广超被控犯包庇罪,获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张志超未上诉,但入狱5年后提出申诉,否认是其所为。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再审决定,认为此案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2020年1月13日,山东高院再审改判张志超无罪。封面新闻http://t.cn/A6ayqeQ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