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
22-06-26 20:38 微博认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法治声音# 【法院报短评:#走私HPV疫苗是犯罪绝不能碰#!】2018年4月九价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有条件批准上市,意味着在全球范围已上市使用的HPV疫苗品种在我国均有供应。但九价HPV疫苗在广东、北京等地启动疫苗接种预约后,接连出现“没有现货”“无法预约”“预约排队时间超长”等情况。因接种二价、四价、九价HPV疫苗适用年龄段有限制,有需群体得抢在一定年龄界限之前注射完疫苗。供不应求、一苗难求,滋生了“黄牛”抢苗现象,甚至有人走上走私“贩苗”的违法犯罪道路。#走私九价宫颈癌疫苗牟暴利获刑#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走私九价宫颈癌疫苗的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通过低价走私、高价倒卖九价宫颈癌疫苗牟取暴利,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最终被告人徐某莉等4人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5万元至1万元不等。

犯罪分子专门针对潜在需求群体,线上锁定“宝妈群”“单身群”等,发布疫苗接种信息寻找到“潜在客户”,再通过冷链快递邮寄到上海、天津、柳州等城市,完成走私和销售全过程。黄牛代抢HPV疫苗是扰乱市场的行为,应该严厉打击。走私HPV疫苗更是违法行为,坚决不能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明确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扬子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