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关键证据披露#
摘:周某的律师杜鹏承认,周某确实是在王某文脖子上亲出了一个“草莓印”。他说根据周某事后回忆,这是由于其醉酒后产生了“对象错误”,错把王某文当成了自己老公,而王某文当时也有回应,也亲她、摸她了。她向王道歉,也是由于“对象错误”,“在外面受了欺负,(觉得)对不起她老公”。
杨志伟认为,醉酒状态并不影响周某对王某文主动亲密行为的成立。在他看来,在当晚无人“灌酒”的情况下,周某喝醉是一种自主行为,其本人应对醉酒产生的后果负责。在他看来,按同样标准,如果王某文在周某房间里的行为对周构成强制猥亵,那么周某在出租车内的行为同样也对王构成强制猥亵,而且相比较王某文的行为,事实更为清楚,证据更加确凿。
王某文的上述代理律师认为,由于“草莓印”这一客观证据的存在,王某文的行为既不构成犯罪,也不构成违法。不过,在该律师看来,在“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中,王某文能脱罪是非常幸运的。在司法实践中,不管是强奸案还是强制猥亵案,女方但凡酒后与男方发生性关系或亲密行为,只要去告,男方一般都会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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