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93岁老人受辱上吊自杀,辱骂他人导致自杀,律师解读是否犯罪
#周兆成律师[超话]#
#丹东烂防疫致使93岁老人受辱上吊# ,因为受到侮辱在社区门口上吊自杀?令人心痛!对于这样一个生命已经走到末尾的老人,你怎么能开的了口侮辱他 ?侮辱老人的人,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先谈谈事情起因,说法一, 根据视频当中现场的目击者描述,这位九十三岁的老人在手术之后要去医院拿药,结果去社区开通行证明的时候却被质疑了,老人为证明自己确实做了手术,身上确实有伤 ,想给工作人员看下手术的刀口,结果因为裤子没系好滑了下去,没想到社区的工作人员居然直接说老人耍流氓,报了警 !老人从警局回来之后,觉得自己窝囊,就死在了社区。关于此事件。
说法二,还有人称老人得了小肠疝气,要社区开证明去医院,社区不给开。去指定的药店也买不到药。老人疼的早上三四点钟在社区门口哭,躺在了地上数小时也没有人管,甚至还说老人装病。在这种条件之下,老人只能脱掉裤子,证明自己有病,最终却被说耍流氓。
对于该事件,该社区的街道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一位老人上吊自杀,地点就在辖区内社区 ,而这件事情已经由派出所的民警来处理了,后续还要看官方通报。
那么法律问题有哪些?首先辱骂他人,致使对方自杀,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因为不是直接杀人,但是其在言辞上的侮辱,已经成侮辱罪。同时致人死亡的这件事,将作为一个量刑的情节从重处罚 。
我国刑法规定,犯侮辱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在这里我们要注意到一点,侮辱罪一般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我们要到法院去起诉才行,但在这里老人已经自杀,因此老人的家属可以到法院起诉该侮辱老人的工作人员。
最后我想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人都有衰老的时候,对于老人多点宽容,有时候就会避免一个生命的消逝,大家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