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一名男子找到包子店,花285元订了180个肉包子。可是转天店家忽然联系他,说“不加钱就不卖了”。男子惊讶地询问原因,可对方的说法让他无法淡定了。
男子的单位6月23日要聚餐,他特意提前一天找了一家包子店,经过和店家的讨价还价,以1.6元的单价订了180个肉包子,总价是285元。男子当场付了185元定金,并且说以后可能会长期照顾生意。
没想到转天一早,男子忽然收到一名店员发的信息,说店里的肉包子零售2.5元一个,1.6元的价格太便宜,至少要2元才说得过去,不加钱就不做了。
男子惊讶地问,价格是已经谈好的,为什么要出尔反尔?没想到对方居然找个理由说,店里临时抽调走一个人,人手变少了,人工费变贵,所以包子要涨价。
男子表示这次就按约定的价格,以后再买店家可以涨价,但对方说啥也不同意,直接把185元定金退了回来。
男子怕耽误了单位的聚餐,紧急找了一家包子店,重新订了180个包子。但事后越想越生气,找记者反映了情况,表示店家太不尊重消费者了。
可是记者联系店家后,对方觉得顾客较真了,说180个肉包子也就赚10几元钱,他也不想赚!直到最后男子也没有得到店家一句道歉。
不得不说,店家也太缺乏契约精神了,双方商定好了包子的价格,顾客也支付了定金,实际上相当于形成一份买卖合同了。事后嫌赚钱少,那最初核算成本的时候干什么去了呢?既然有约定,商家考虑的不应该是自己赚多赚少,而是信守承诺,尊重顾客的权益。
也许有人会说,店家也有难处,一共才200多元的包子,何必小题大做。但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是一个店家的严重失信行为,人无信而不立,作为一个店铺也是一样,言而无信的店家又怎么能得到顾客的信任呢?
店家目光短浅,只盯着自己的利益做生意,却不知为了计较一点蝇头小利,做出不诚信的行为,会直接影响顾客的忠诚度以及信任度,让自己得不偿失。
做生意买卖双方都应该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店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自己辛辛苦苦做了180个包子,顾客忽然说不要了,会是什么感受呢,那样的话买卖双方还有诚信可言吗?店家真应该认真反思自己的问题,否则的话生意会难以长久,大家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