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凤山县,1957年12月11日的一张【搬运费证明单】,13人搬运机器15华里,估计人背或肩抬,那就要干上一天了,每人开支工费6角钱,共计7.8元。6角钱不少了,我当农民的时候,干一天才8分钱。
本来,这类单据呀,我库房里多得很,至少有几十麻袋,根本就不稀奇,连小半碗牛肉面都不值。
但是,我不是要办电影博物馆嘛?这不是反映电影机器的搬运嘛?所以,这张单据,在我的眼里,至少可以价值10碗牛肉面了[嘻嘻]。
早上好,吃饭没有? http://t.cn/z8AiE8b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