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疾控局升格为副部级国家局
2月16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1/撤销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监督局。
2/国家疾控局明确为国务院下属副部级国家局,迎来新职责 。
《通知》再次明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将下述职责划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1.制定并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
2.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
3.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4. 制定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通知》强调,国家卫健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与海关总署建立健全应对口岸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和通报交流机制。
国家疾控局新增10个内设机构
国家预防疾控控制成立至今,9个多月里,尚未公布内设机构设置。
此次《通知》明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1. 综合司
2. 规划财务与法规司
3. 监测预警司
4. 应急处置司
5. 传染病防控司
6. 卫生与免疫规划司
7. 综合监督一司
8. 综合监督二司
9. 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10. 机关党委(人事司)
内部人士分析,从机构设置来看,卫健委部分卫生监督的职能并入疾控局,为新机构赋予了更多的执法权。
随着机构设置的增加,其机关行政编制数量也随之公布。
《通知》提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机关行政编制170名。设局长 1名、副局长4名 ,正副司长职数32名 (含机关党委 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领导职数1名)。
从国家预防控制局新增职责和机构来看,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已成为其核心职能,为疾控定下大方向。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