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22-07-07 16:27 微博认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案件播报#【#买到发霉月饼该如何维权#】2021年中秋前夕,汤瑶(化名)准备像往年一样向客户赠送中秋月饼,便联系到连续两年有供货往来的刘芯(化名)。
汤瑶向刘芯预定了100份,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刘芯支付了6600元的月饼款。汤瑶收到月饼后便直接给各客户寄送。几天后,当她自己打开其中一盒月饼时,却吓了一跳,发现包装盒里的月饼早已腐烂生毛,汤瑶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客户提醒不要食用。
汤瑶仔细查看后发现这批月饼系三无产品,包装袋上并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事发后,汤瑶多次联系刘芯协商退款,但刘芯仅退还了5000元。无奈,汤瑶起诉至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碧莲人民法庭,要求刘芯退还货款1600元,并赔偿自己66000元及名誉损失费20000元。
汤瑶称,认为错寄腐烂礼品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名誉损失,给店铺经营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刘芯则辩称,自家月饼均为纯手工制作,并未添加各类防腐剂,由于当时气温较高,每天均温30多度,极易导致月饼变质。由于汤瑶并未将所有月饼退回,故并未全额退款,并表示后续自己愿意适当赔偿。
经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购买月饼的经过,分头倾听双方诉求,明确争议焦点,同时在沟通过程中向双方详细阐述经营者、生产者与消费者责任,普及法律法规。
在经办法官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芯退还原告汤瑶剩余月饼款1500元,并赔偿汤瑶经济损失16000元,两项合计17500元,汤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要提升辨别能力,尽量选择正规厂家、正规渠道生产的商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遇到产品问题要收集好相关证据,通过合理渠道正当维权。生产经营者要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康迪)http://t.cn/A6aX1m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