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一位退休的彝族基层干部座谈,他讲到很多彝族地区腐败和家支的问题,以及扶贫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还是腐败问题),举了很多例子,深恶痛绝。
他主张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也要大力提拔和使用汉族干部,不是说汉族干部就不腐败,而是相对来说素质要高一些,党性要强一些,眼界要开阔一些。他说《民族区域自治法》说是维护少数民族的利益,实际上是维护和固化了少数民族中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凭我对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情况的了解,我知道他说的是事实。但他的有些主张究竟对不对,我也拿捏不准。我对他说,在彝族自治地区,大力提拔和使用汉族干部,会不会造成彝族群众的抵触情绪和不满?他回答说,实际上很多彝族干部和群众都知道自己的祖上也有汉族血统,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所以彝族群众对于大力提拔和使用汉族干部,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大的抵触情绪。
他接着补充说,普通群众只是希望自己的日子有个盼头,希望生活越来越好,希望干部真心真意的为人民服务,各个民族的群众都是这样的,是很务实的,没有那么多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作怪,能够打着“民族”的旗号谋取私利和“吃民族饭”的,一般都不会是普通劳动群众。
他说的很多彝族干部和群众也知道自己祖上有汉族血统,这是指的在1956年民主改革以前,奴隶主大量掳掠汉族群众入山,后来同化为彝族或者和彝族通婚的现象,他们的后人是知道这些历史的,只是不好意思说出口,这个也确实是事实。
这位退休的彝族基层干部,是一个正直诚恳本分的人,不管他说的话对不对,我把它记录下来,留作一个参考,让基层干部和底层群众说话,天塌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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