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第五治安保安大队民警全红旭对刑事案件不移交先把被救人重伤杨国龙案件调解,使重伤杨国龙父亲不追究嫌疑人孙鹏程的法律责任。即使重伤杨国龙家与嫌疑人孙鹏程达成和解,但是刑事也不应该免除。绥化市北林区检察院没有把重伤杨国龙案件对嫌疑人孙鹏程提起公诉,北林区法院没有立案,没有通知重伤杨国龙父亲开庭,开庭前是我找到重伤杨国龙父亲来开庭。绥化市北林区检察院、北林区法院程序违法,导致案件判决不公正,侵害我的合法权益!办案民警全红旭先把重伤杨国龙案件调解,涉嫌《刑法》第四百零二条徇私舞弊对刑事案件不移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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