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落北 22-07-0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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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员工伪造考勤记录被辞退」投稿一事,当事hrbp进行回应:

1)这位同学是6月10日入职,offer上明确写明于早上9:00报道,但入职当天迟到了一个小时左右,因考虑到或许是第一天入职不熟悉和对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不了解,故没有按照考勤违规算迟到,同时也沟通让其熟悉了解公司公开的制度和规定;

2)通过物业监控核实,这位同学试用期内两次迟到超过三十分钟以上,早退1次。平时偶尔晚到几分钟这种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按照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迟到三十分钟就属于考勤严重违纪,试用期内他已经两份严重违纪单了;

3)按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公司可提前通知员工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