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正平 22-07-09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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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评# 这个“招牌”庄严而神圣,绝不能让不法分子拿来谋取商业利益】“军中茅台”、“军队特供烟”……这些字眼你可曾在现实和网上见过?这种打着“军”字招牌的所谓名酒,实际上是违法生产的三无产品,不但欺骗消费者,还对军队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日前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法规早已明确规定,企业、商家禁止利用军队相关标志、专用名词和军人形象做广告。任何类似行为都是违法违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惩治。最后,那种庸俗的“烟酒文化”与如今正规的军队管理格格不入,我军的“军”字这块招牌庄严而神圣,绝不允许不法分子任意营销和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