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生态环境 22-07-13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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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会议】#环保工作动态# 按照《济南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列为2022年调研类立法项目。为加快推进立法调研工作,7月13日下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会议,法规处、监测处、大气处、水处、土壤处、固体处、应急处、省济南监测中心、市监控中心等处室、单位参加会议。会上,法规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方案,介绍了总体思路、时间安排等相关要求,综合协调组、文字材料组、技术支持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有关进展和下步工作计划,与会人员分别进行了发言,党组成员、副局长钱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钱毅新同志指出,这次立法调研主要目的是对我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找准问题症结,对照国家和省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范,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的提出立法草案,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深入开展。钱毅新同志强调,立法调研过程中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我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目标,对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加强研究论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二是要坚持精细立法,不求大求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小切口”形式开展立法,切小入口,切实内容,切细措施,确保务实管用。三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循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并区分国家、省、市事权,立足市级层面的立法需求,作出“接地气”的制度设计。四是要坚持广泛调研,认真听取监管部门、检测机构、污染源企业、专家学者和各分局及一线执法监测人员的意见建议,学习借鉴省内、省外先进经验,并做好与国家最新立法进展的对接沟通。钱毅新同志同时要求,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围绕监测重点难点和执法、管理需求,切实把问题提炼出来,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主动与市人大有关工作室、市司法局和省生态环境厅对接沟通,积极争取指导支持,确保立法调研工作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生态环境部@山东环境 @绿之芽 @生态梦人 @豫鲁风骨 @拨云见晴空 @刍二不呆 @微博济南 @孤独求单@巴松狼王@绊人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