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判决,东京电力公司前董事长、前社长等几人因疏于应对给东电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要向东电公司赔偿十三万多亿日元(越合6500亿人民币)。我看这就是在给日本老百姓演戏。
注意,这是东电前高管要赔给东电公司的,不是东电公司要赔给福岛受灾民众和受放射性物质泄露影响的各国人民的。
东电总资产不过一千多亿美元,把这些前高管们攥出脑白金来他们也赔不起这么多钱。东电自己也清楚,判得再多,这钱也根本就拿不到。东电又不傻,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按小日子过挺好那帮人的逻辑想想看:责任是前高管的,东电告了他们了,法院也判了。可钱他们没赔,强制执行也执行不出来。那东电对别人的赔偿是不是就可以因此而缺钱不能支付呢?
这不叫赖账,起码在东电看来不叫。万一这几个前高管继承了王位或者捡着一座金山,真赔出来了呢,东电肯定也会按法院判决赔给别人。
至于福岛那些家破人亡的受灾百姓中会不会再出山上彻也,东电现在肯定是顾不上的。
#张忆安[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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