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印好书# 《中国婚姻史》
《中国婚姻史》早在民国年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婚姻为社会现象,同时又为法律现象,社会学家及法学家均重视对此问题的探讨。《中国婚姻史》兼顾此两种视角,本书可谓是现代中国婚姻史研究领域的开山之作。 陈顾远先生广泛涉 猎法学、政治学、历史学的许多领域,在讲授相应课程或从事相应立法工作之余,撰写《中国婚姻史》。该著作在民国时期和1950年代以后台湾地区的学术教育界发生了重大影响,《中国婚姻史》(1936,商务)一书,被日人翻译为日文,于1940年在山本书店出版,为中国学者的法制史著作最早被翻译为日文在东洋传播者,为日本学者所重。
内容简介:
婚姻为社会现象之一,而又法律现象之一,社会学家及法学家均甚重视其问题,详为探讨,求有所明。是故进而序其史实,即应兼备两义,不能依意甲乙而定取舍也。按我国向之所谓婚礼,无论在婚义或婚仪方面,除有类于现代民事法者外,实即当时代社会意识之结晶,此与社会现象为有关者。我国向之所谓婚律,虽于明刑弼教一大目的之下,为婚礼之辅,但婚姻之民事规定亦在其中,此与法律现象为有关者。,他如涉及婚姻之政令学说,又多本此两种现象立义为说;而在婚礼婚律范围以外,其涉及婚姻之事实习惯等等,并恒见焉。
作者简介:
陈顾远(1895-1981),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出版图书多部。1949年去台湾,出任台湾地区“立法委员”“民法委员会委员长”,曾任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中国文化学院教授。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