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子的小雨滴
22-07-16 19:27

法律人来普法:故意干扰正常经营的法律责任

一、投诉举报的方式
生活中会有人因产品质量,商品价格,生产方式等涉嫌违法,对商家或者产品进行投诉举报,一般是向消协和市场监督局。(注:工商、质监、食药监都是在市场监管局)

1、向消协投诉举报:需以消费者名义且应有消费凭证,投诉问题多为质量(价格不归消协管)。
2、向质监局投诉举报:可以是消费者(称为投诉)可以不是消费者(称为举报,公益性质)。对前者也需要有消费凭证,投诉内容可以是质量也可以是价格,质监局经调查需做回复,投诉人对回复可以复议可以诉讼;对于举报,质监局经调查可以回复也可以不做回复,如果回复,举报人不能复议也不能起诉。

由此可见,那些试图或者正在投诉举报企业或者产品的,需要有消费凭证以及基本事实和理由,如产品质量或者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就我的实践经验看,如果没有上述事实,这两个部门大概率不会调查处理合法经营的企业,即他们的举报不会产生实际法律后果。尤其是疫情之下,经济下行,对生产经营者的保护尤为重要。

二、法律责任
如果有人试图通过海量投诉举报触发PT机制,哪怕不是有偿(黑公关手段),只要是有计划、有组织,也可能触犯干扰正常经营。

1、干扰正常经营,一般来说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情节较轻的,可能构成治安处罚。尤其是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干扰正常经营的处罚规定:如果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一般可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刑法》第276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