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检察
22-07-19 15:30 微博认证: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普法课堂# 【电梯广告收益,业主能否获得?】在不少高层小区的电梯内,都有不少广告牌,这类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应该归谁所有?《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http://t.cn/A6fHLxL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