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新民网 22-07-28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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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工作中暑死亡索赔40万遭拒# 法院:应该赔!】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办了一起劳动者中暑死亡索赔案。刘女士在船舱里工作时中暑、抢救无效死亡。因为公司曾为员工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40万元,刘女士家属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时却遭到拒绝,随后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法官认为,在这起案件里,刘女士因中暑而死亡,直接原因是工作环境中的高温引起体内热量过度积蓄,从而引发身体机能变化,是由外来因素所致,符合意外伤害的外来性特征;并且她在工作时发生中暑事故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也没有证据显示死亡是其自身疾病导致,所以法院认为刘女士的死亡符合“意外伤害”的情形,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其支付保险金40万元。新民晚报 http://t.cn/A6aBq0v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