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敏与王振华
上海普陀区法院副院长唐敏被查了,让人们想起了她担任审判长审理的王振华猥亵女童案。
这个案件的内容按照王振华一方的说法就是:2019年6月29日,王振华花了10万元人民币请人将一位九岁女童从常州带到上海的五星级宾馆里,在搂搂抱抱中听王振华讲了13分钟的人生理想。
只是因为女孩的家长报了警,公安把这个富豪抓了,涉嫌猥亵儿童。同样的罪名批捕起诉到了法院,于是唐敏当了审判长并认为这个富豪没有其他应该加重处理的情节,一审判了有期徒刑5年。
本来这个案子涉及未成年人是不公开审理的,就是一个个案可控制的范围,公众也不知道。但是由于这个富豪以及他的辩护人认为他不构成犯罪而上诉并在自媒体上喊冤,不能公开的案情变成公开了,公众也就知道了,成了一个公众事件。
需要重视的是,这个猥亵女童案由于王振华一方的渲染导致舆情扩散,完整的诠释了汉语中的“无耻”二字。他们把那么无耻的丧尽天良的事情,振振有词的变成了一个似乎是正面的童话故事,这就使得该案的受害人就不仅仅是那个女童,还有整个社会的法律秩序与道德底线。有朋友说,看到这个王振华案就会想起南京彭宇案,由此可见司法对于构筑道德底线十分重要。
因此,上面这个问题是否涉嫌构成寻衅滋事?我认为法律人可以讨论的。 http://t.cn/A6adXy7N http://t.cn/A6y5ubR8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