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1年第23卷(东南大学文集)
戴敏敏:《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不予采纳现象之研究》 选读
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说辞无形之中给了法院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了规范法院对于量刑建议的采纳,进一步细化法院对量刑建议的审查标准十分必要。在刑法理论中,“量刑明显不当”指的是量刑畸重或者畸轻,也就是超出法定刑范围的量刑建议。然而结合《认罪认罚从宽指导意见》,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从宽”是在法定刑幅度内作出的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和量刑,从这一层面来说,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实际上很难在量刑幅度上形成明显不当。实践中很多法院实际上将量刑“偏重”“偏轻”也纳入“明显不当”的范畴中,按照传统刑法理论来看,这显然尚未达到明显不当的程度。因此,关于“明显不当”的法律适用有待司法解释进一步明晰,在此之前法院也应审慎适用自己的裁量权,仔细审度“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判断。
#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会 @微博法律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