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左转不让直行车辆 幸“盔”有它】#覆车之戒# 7月28日,眉山市东坡区,刘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一交叉路口在左转弯过程中,与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此次事故中,刘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眉山公安交警支队 @眉山市交警直属二大队 http://t.cn/A6SviWr1

四川交警
22-08-07 11:02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