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通报,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被处罚。
我对中行不熟,也没去打听,但通报里附带的信息就很多,值得金融狗们时刻注意自身安全:
1. 罚款数额不大(1130万),但“对人”的处分比较严重。有三人被终身禁业,有个人被罚款。
2. 贸易融资类的产品,名字都花俏,对人介绍也是“低风险”,“类低风险”,一说就是“贸易融资有自偿性”,千万别信。
3. 归根结底还是要看客户,客户很差,产品再低风险,最终也会爆雷的。
4. 这个案例中,银保监提了未能实现“集中度风险管控”,个人猜测有一家大集团在这次案例中占了很高的敞口比重。
5. 在银保监看来,出了事情,业务条线自然要担责,分管风险的行长和风险部门领导也都跑不掉。
6.做报表的表哥表妹们,报错了数,最多被警告,不会罚钱或禁业哈。
7. 金融是高危行业,建议大家行得正做得直。
8. 案子在行业内有点知名度。是十年前案发,因为过于复杂到今天才查完,对中行不会有很大影响。
下面是银保监原文:
8月5日,银保监会官网通报,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存在14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深圳银保监局罚款1130万元,12名相关责任人同时收到处罚。
1、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融信达业务,投行理财业务;
2、贸易融资业务、投行理财业务“三查”不尽职;
3、回流型保理、隐蔽型保理产品内部制度、研发程序不审慎;
4、保理融资业务规模超过总行管控,业务存在法律风险;
5、风险管理部履职不到位;
6、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与事实不符;
7、集团客户管理不合规;
8、未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时启动追索程序;
9、违规办理贸易融资转卖出表,突破总行的授权管控;
10、违规用理财压降贸易融资规模;
11、未实现审贷分离及有效防控授信集中度风险;
12、大额授信信息沟通机制不足;
13、调查核查工作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
14、轮岗及强制休假、绩效考核、业务资料文件管理不规范。
时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曾钰恒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和融信达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三查”不尽职,风险管理部履职不到位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及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三年。
蔡春彦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贸易融资业务“三查”不尽职,回流型保理、隐蔽型保理产品内部制度、研发程序不审慎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
丁洁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和融信达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三查”不尽职,回流型保理、隐蔽型保理产品内部制度、研发程序不审慎,保理融资业务规模超过总行管控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刘浩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和融信达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三查”不尽职,回流型保理、隐蔽型保理产品内部制度、研发程序不审慎,贸易融资业务规模超过总行管控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王炯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和融信达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三查”不尽职,回流型保理、隐蔽型保理产品内部制度、研发程序不审慎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肖群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风险管理部履职不到位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王少俊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和融信达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三查”不尽职,保理融资业务规模超过总行管控,风险管理部履职不到位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
吴宾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风险管理部履职不到位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
叶新阶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和融信达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三查”不尽职,保理融资业务规模超过总行管控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
王培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风险管理部履职不到位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
段永宽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贸易融资业务“三查”不尽职,回流型保理、隐蔽型保理产品内部制度、研发程序不审慎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
周楚彬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