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咬坏车谁该负责#?法院判定保险公司赔偿上万元】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天通报一起流浪狗咬坏车理赔案件。2021年8月,白先生发现原本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损坏,调取监控后,看到有流浪狗曾出现在车身周围,怀疑是动物致损。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后,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致损的原因为动物咬伤,不符合车损理赔条款内容,拒绝进行赔付。白先生遂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原告白先生认为,自己的车辆受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系因暴力导致的损伤,并非自己操作不当、故意损坏导致,属于车辆损伤且无法找到第三方的情形,应当在赔付范围内。被告某保险公司则认为,保险条款中的“固态物体”是指坚硬的物体,动物不是坚硬的物体。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保险公司认为“固态物体”为坚硬的物体,排除动物,但又认为人属于固态物体,车辆和人发生碰撞肯定赔付,这实属矛盾。根据保险公司陈述,人为固态物体,那么动物非固态物体便难以成立。最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定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白先生车辆维修费用11170元。(央视新闻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