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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10 20:55 微博认证:观察者网(www.guancha.cn)官方微博

【#男子分手后发布前女友不雅照被判刑#】 因与前女友分手心生不满,男子在社交平台公开发布侮辱性信息,并将前女友裸照发送给其家人、朋友和同学,令女方的生活及身心健康遭受严重损害。女方多次劝阻未果,将其告上法庭,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以男子犯侮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赵某与史某相识于2017年,继而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后两人感情生变,赵某不愿与史某继续交往。史某心有不甘,于2019年12月至2021年8月期间,将赵某的裸照以彩信的方式发给赵某的家人、朋友及同学,通过微信、短信长期辱骂赵某,并通过其注册的抖音账号持续性发布辱骂赵某的相关言论、照片、截图及视频。

赵某及公安机关多次劝阻史某,史某拒不悔改。随后,赵某将史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追究史某法律责任。

庭审中史某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史某通过自己及他人的手机以短信、彩信、微信、抖音等公开的网络平台,持续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公然侮辱自诉人赵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

在自诉人赵某已报案且案件已经进入审理阶段,被告人史某仍未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是对国家法律和司法机关的藐视,性质恶劣,应当考虑从重处罚。

法院以史某犯侮辱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判后,史某未提起上诉。(法治日报)